
107年1月3日新修正的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,
針對詐騙案件的3人以上共犯,主嫌及車手頭,
最高可處10年以下徒刑、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,
參與者處5年以下徒刑、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教各位「防詐8招」:
1.要截圖保存證據
2.要主動與父母師長討論
3.要提高警覺,小心求證
4.勿認為未成年就沒事
5.勿有不勞而獲的心態
6.不出借金融帳戶
7.不當詐騙集團的替死鬼
8.不主動聯繫疑似詐騙集團招募的廣告
學會了嗎~
#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關心您
107年1月3日新修正的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,
針對詐騙案件的3人以上共犯,主嫌及車手頭,
最高可處10年以下徒刑、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,
參與者處5年以下徒刑、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教各位「防詐8招」:
1.要截圖保存證據
2.要主動與父母師長討論
3.要提高警覺,小心求證
4.勿認為未成年就沒事
5.勿有不勞而獲的心態
6.不出借金融帳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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